江苏沛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210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沛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10人考后聘用流程,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二、公示
从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现场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6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工资待遇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经费渠道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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