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招聘大学生村医及驻村护士共99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招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99人聘用待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聘用人员由各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到相关镇(街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参照企业单位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2、大学生村医在区级医疗机构轮训10个月,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驻村护士在区级医疗机构培训4个月,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培训期满后,如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村医如果连续两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基本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限满后原则上可继续聘用,并与使用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4、大学生村医待遇情况:基本服务期内,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大学生村医”由区、镇(开发区)、村(社区)给予基层工作补助。试用期内,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试用期满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4万元;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基本服务期满后,本人如继续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证工作五年以上的,补助标准按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职称等逐步提高,具体标准见武政办发〔2014〕139号文件。
驻村护士待遇情况:基本服务期内,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驻村护士”由区镇村给予基层工作补助。试用期内,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补助3.5万元。基本服务期满后,本人如继续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证工作五年以上的,补助标准按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职称等逐步提高,具体标准见武政办发〔2016〕146号文件。
5、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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