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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16人

2021-05-11 15: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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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辛苦的就是医疗工作从业者了,很多人也有志于或即将成为医疗工作从业者,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信息: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16人,详情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7:30—5月20日17:30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8日至2003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以下简称泰州二院),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与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7:30—5月20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将下列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合并制作为一个PDF文件(非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空格均须填,无内容的填“无”,照片框处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承诺人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报考人员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可不提交推荐表);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其中2021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包含工作科室、岗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等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材料;

(5)在职人员、离职人员、已签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协议)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体检前提交,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泰州二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告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资格审核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加QQ群:371836042,群名片备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泰州二院在本院官网及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审核通过不及时加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加QQ群后查阅缴费方式,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缴费成功的页面截图发至QQ群后,报名方为成功。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23日17:3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证件原件予以减免。

5.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泰州二院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3)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报名表》原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上照片相同)。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人数取整计算);不足1.5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报考人员。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泰州二院在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在报名时未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协议)证明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察

泰州二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8年5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6年5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8年5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8年5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泰州二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泰州二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泰州二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能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协议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解除证明,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12605、88112608(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23-88101301(纪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7:30-11:30,14:00-17:30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

公告发布网站:

姜堰人才网()

附件下载:

报名表

淡薄宁静无怨无悔,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用真心,爱心,同情心呵护每一位患者。这是每一位医疗工作者的心声和使命,以上医学教育网发布的公告“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16人”,希望能够帮助您找到合适的岗位,早日发挥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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