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口腔科医务人员2名,欢迎查看。
2023年7月24-25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4:30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1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儿童医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25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儿童医院(东院)7楼组织人事科(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18号)
4.招聘岗位只进行面试,报名时不用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报名审核通过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医院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4.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9.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咨询电话。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由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具体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面试当天缴费。
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公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徐州市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医院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徐州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5583009监督电话:0516-85585317
九、岗位表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招聘对象 | 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 | 咨询电话 | ||
口腔科 | 从事患儿口腔医疗相关工作 | 1:2 | 2 | 硕士研究生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大学英语六级,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面试(100%) | 0516-8558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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