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疗辅助工作人员5名,欢迎查看。
2022年03月30日11:00至4月10日16:00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医疗辅助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 科室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任职资格要求 | |||
学历 | 专 业 | 证书/技能 | 年龄及其它 | ||||
01 | 皮肤科 | 护士 | 1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女性40周岁以下 无色盲、色弱 |
02 | 医学检验科 | 采血员 | 2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 |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03 | 行政办公室 | 音控员 | 1 | 电子信息、机电控制、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 熟练掌握音响设备的使用,会机电设备的简单检修 | ||
04 | 超声医学科 | 登记员 | 1 | 不限 | 熟练操作电脑,打字快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院现在岗人员和近期离职人员;
5.在既往招录阶段因不当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1.线上报名:
符合条件者,请于2022年03月30日11:00至4月10日16:00点击链接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应聘信息,务必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完成线上报名后,请按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加入本院辅医招录沟通平台,以便接收招录各环节的通知。应聘者因未加入平台而影响招录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本院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和考试办法
(一)理论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理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持绿色“苏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通过预检分诊通道佩戴腕带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理论考核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通知面试,如考生放弃,在理论考核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若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理论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查分系统自助查询理论考核和面试分数。查分系统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本院将根据常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应聘者务必按报名页面的提示加入辅医招录沟通平台,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理论考核、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3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内,按本院及用人科室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录用公示后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综合薪资(含个人应缴纳社保、公积金)约4万-6万/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享受定期免费体检。
3.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递补及调剂
在招录各阶段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被取消资格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870798
监督举报电话:0519—68870808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常州一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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