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受医学生关注,很多考生纷纷咨询过我们所在省市、县城事业单位和医院、卫生所有没有招聘,那么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就来分享“江苏”地区的招聘公告:江苏省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1月公开招聘21名医疗工作人员啦,望能帮助到各位医学生。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11月21日16∶00;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0年11月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邮市卫健委网(),查询《2020年11月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点击查看》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卫健委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11月17日09∶00-11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1月17日09∶00-11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17日09∶00-1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卫健委网()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2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1月25日09:00-16:00重新登录高邮市卫健委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自行登录高邮市卫健委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高邮市卫健委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22日18:00;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1月23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笔试地点设在高邮市。
3.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
4.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从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附件:
2020年11月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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