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229人!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简章”正式发布啦!关注着“苏州”地区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该院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为了更好地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事业,2020年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2.人员待遇:经考核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给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统一参加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符合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条件的学科带头人予以纳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年龄限制为: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条件里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5.招聘计划中的医学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承诺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包含2019年毕业但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4月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 2020 年 4 月 20 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应聘单位相应邮箱。每人限报一家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可多投。
报名邮件发送要求: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为邮件主题,报名表作为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
3.报考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3个工作日后可至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健康园区网站()
五、考试安排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邮件发送,考生注意查收及确认。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健康园区网站()成绩查询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健康园区网站()成绩查询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健康园区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0817。
九、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09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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