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需增补的6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一经正式录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8年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一)40岁以下是指1978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45岁是指1973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可能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出现此类情况时,由学校开具证明,医院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周五)—9月30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执业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如未明确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子学科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进行审查。
七、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由跟班实习考核(40%)、面试(60%)构成。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所占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一)跟班实习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素质,敬业精神,文明礼仪,劳动纪律等。
2.考核方式: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所有考生须遵守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
3.考核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4.考核要求:医院应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表,跟班实习考生的考核情况详细记录在考核评分表中,每个考核小组成员在整个跟班实习考核期间应准确观察考生的考核情况,并全程参与考生的考核,实行“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5.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
(二)面试
1.考核内容:相关知识及思维。
2.考核要素:包括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3.考核方式:集中时段对考生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进行测评的方式。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5.命题方式:由第三方考务机构命题。
6.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于考核项目全部完成后24小时内在公示栏予以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共同组织,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医院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
(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医院报市卫计委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其他
咨询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事科:0731-85259012、85259023
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纪委派驻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0731-88666193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监审科:0731-85259013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
1、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