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到长沙参加“2019年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毕业季专场大型人才交流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者);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
3、取得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
4、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48人,其中县中医医院18人、乡镇卫生院30人,具体岗位和数量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校期间(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19年7月30日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即: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8:00-12:00.
(二)现场报名地点:中国湖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一楼(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具体展位以会务组通知为准)。
(三)现场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习成绩单);
3、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现场招聘程序
(一)递交应聘材料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递交报名所需个人材料。
(二)初选:根据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低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1)按照学历优先原则:①硕士研究生、②研究生、③本科(一本、二本、独立院校);
(2)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按成绩顺序优先:学校毕业成绩分数高低;
2、面试: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县卫健局组建评委组(3-5人),进行现场评分。
3、签订就业协议:按以上程序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试岗:体检合格者安排到相应的岗位试岗,试岗期3个月。试岗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合格与否结论。试岗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不能提供者,解除聘用协议。试岗期间被投诉者;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者;临床实践能力较差或试用单位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试岗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聘用:对于体检、试岗、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查。2019年毕业生,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者,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个人档案经县卫计局审核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对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三年合同期满予以解聘。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七、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本方案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石门县中医医院:陈佑梅 电话0736-5339300
石门县乡镇卫生院:刘小英 电话0736-5157329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健局)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