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也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人才。
学校创办于1903年,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立足于继承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又注重对外合作交流,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学校目前下设30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中心)和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权自行评审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300人。
115年来,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较高评价。已形成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优势,以师范类专业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2017年入选世界学科建设高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36号),现面向海内外诚聘 内科医师1 名。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临床医师执业证和资格证。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优秀本科生,在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二甲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在三甲医院工作3年。
2.年龄要求: 5年工作经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0年工作经历的原则上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 5 月 20日。所有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初审:校医院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资格复核:校医院将初审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4.资格审查名单公示:校医院招聘工作小组提交初试考核方案和复试建议方案给人事处(人才办),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并公布下一步考核方案。
5.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校医院按照初试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6.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校医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7.审批:校医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
8.聘用: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签订用人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1. 医师岗位实行准聘制,聘期3年,准聘制内不得转岗;
2. 准聘制按聘用岗位享受待遇;
3. 可申请校内周转房。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联系人: 程敏 李玲
电话: 027-67863251 67861119
邮箱:309113186@qq.com 1871502469@qq.com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