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卫生计生队伍建设,推动和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均衡、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 2018年我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17名,其中县人民医院42名、县中医院51名、县第三人民医院22名、县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2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立足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均衡发展。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本系统内现有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为驻马店人才信息网(),有关招聘考试信息发布及报名、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8月18日8:00至 8月28日17:30期间电脑登录考生报名地址:,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8月19日8:00至 8月29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缴纳30元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考生凭县级扶贫部门的证明可免交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考生先自行垫付考务费,报名结束后持县级扶贫部门的证明到县人社局退还考务费)。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泌阳县2018年卫计系统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6日8:00至9月7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此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不退还考务费。
五、考试及计分办法
(一)笔试
试题委托专门命题机构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报考文秘、计算机专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9:00-11:00,考试时间共计12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报考文秘、计算机、护理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再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泌阳县卫计系统2018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所有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加分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4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9月11日之前工作时间向泌阳县卫计委人事教育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2006年至2010年间全省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至今尚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医学专业)加5分。
加分情况于笔试成绩公示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总成绩
1.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2.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资格确认,按招聘计划聘满为止,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突破计划一并聘用。资格审查时需要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与报考岗位对应的相关执业证、资格证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由县监察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委负责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如出现自动放弃、考试舞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从符合条件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以及招聘计划和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卫计系统各招聘单位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四)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列入编制管理,县财政不供给工资、办公经费等费用,其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工资、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技术职务(职称)等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办理。
(五)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后五年内不得参加离职学习、不得调动,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本次全县卫计系统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卫计系统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卫计系统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县卫计系统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县卫计系统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方案有关问题解释由县招聘卫计系统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396—79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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