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7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招聘1000名执业医师”列入《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中,实现到2020年每万人口配备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市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第三轮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拟招聘2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5(含)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身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五)在近3年参加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市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到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对面)四楼基层卫生科报名。报县、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到县、区卫生健康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报到市卫生健康委。
(二)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鹤岗市政府网”下载)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通过面试、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优先聘用。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突出专业能力测查,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测评应试者的医疗方面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拟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将开启第二套试卷。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鹤岗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隶属关系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对于聘用时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差异化政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招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3年聘用期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经考核合格,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三)对于聘用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3年聘用期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后,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3年后自动解约,不予办理落编手续。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68-61030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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