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含医疗岗)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含医疗岗)招考条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25日);
(五)岗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报考人员必须首先符合统招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专科及以上”,则统招专科、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所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六)限制户籍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留住本地人才避免人才流失,本次事业招聘将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为绥滨县行政区划内户籍(包括三个农场,考生本人原为绥滨户籍,因高校就读将户籍迁出的视同为绥滨户籍,以身份证号为准),户籍有效迁入期为2019年10月24日前迁入(含当日)。
(七)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下载:
绥滨县2019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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