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3人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3人政策待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双”院校(含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院校(含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
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分两次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发放50%,在抚远市工作满五年发放50%;生活津贴按月发放,服务期(5年)满不再发放生活津贴。
(四)住房待遇。引进的人才在服务期内(5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五)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晋升。(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原工作岗位调配安置。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我市相应部门(不含中省直及法、检单位);属于其他人员的,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七)其他待遇。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并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居留落户、医疗保险以及注册登记等方面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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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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