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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0年医学毕业生招聘待遇怎么样呢

2020-06-01 14:1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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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0年医学毕业生招聘待遇不错,如下: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以上就是“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0年医学毕业生招聘待遇怎么样呢”的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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