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暨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黑龙江省结核病院,始建于1952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集医疗、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学教育网整理“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0年5月份招聘3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啦”公告信息,欢迎查看!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2020届毕业生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门户网站()发布。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在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发至。
3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6月1日-5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黑龙江省传染病院组织人事科。
4.应聘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
(1)《黑龙江省传染病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照片),另带两张同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
(5)个人简历一份;
(6)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材料的,应开具学校相关证明;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资格审查: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缴费:按照《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45元,面试不收费。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60%与40%。
2.笔试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应封闭入围命题,严格执行保密准则,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命题,命题的同时要制定出标准答案。笔试成绩由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应能够自行到相关网站上查询。
3.进入面试人选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演示)等方法进行。医院制定面试方案,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面试试题命制及保密工作,面试方案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组建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领导、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人员或其他适合担当考官的专家共同组成。组织面试前,主考官要组织本面试小组成员进行考前培训,解读试题,明确评分原则,统一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官方网站()发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因其他原因放弃录入的名额,医院可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医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及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57334854(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邮编:150500
电话:(0451)57336264 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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