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河北三河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大学生村医聘后管理与待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聘后管理与待遇
被招聘的大学生村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购买村医服务主体,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村医管理协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学生村医管理、考核、调配使用、工资调整、工资发放等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工作。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在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四险”(养老、医疗含大病、失业、工伤)。收入包括:1.基本收入参照乡镇卫生院事业在编同级同类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三);2.奖励性绩效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等)依据国家政策进行相应调整;3.其它福利待遇参照乡镇卫生院事业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乡镇卫生院按照《大学生村医退出管理办法》决定是否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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