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0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7月3日9时至7月9日12时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6个岗位共50人,具体详见《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详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30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至7月9日12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网址:
4.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两个公章页)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手写签名上传);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7月9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7月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7月9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应聘。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经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统一与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合同,考核合格人员待遇参照医院同种岗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为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身份。
3.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用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纪律要求
1.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医院纪检部门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3838989。
2.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负责解释。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门诊6楼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898-63822086、0898-63836246。
联系人:许老师、麦老师。
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55313。(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海南省人民医院定安分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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