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三银四招聘热季的到来,各大医院以及医疗机构都纷纷开展招聘工作,吸引人才的加入!日前,“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正式发布招聘公告!医学教育网特地整理了“2020年招聘(卫生类)待遇怎么样?”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待遇: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参照我县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纳入编制),工资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同级工资的1.5倍发放(按职称分:正高级职称年薪约18万元,副高级职称年薪约12万元,中级职称年薪约7.8万元,初级职称年薪约7万元;按学历分:博士年薪约7.8万元,全日制硕士年薪约7万元,全日制本科年薪约6.2万元)。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费:聘用人员前5年发给安家费。试用期满(含试用期)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安家费总额的60%、10%、10%、10%、10%的比例发放。总额标准如下:
(1)博士或正高级职称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40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985高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20万元;
(4)全日制本科生(211高校毕业生)15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及以上)5万元;
前5年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必须退还发放的安家费。领取安家费后不再重复领取我县其他住房补贴。
2.人才补助:聘用人员前5年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等次以上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合格的8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合格的6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985高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合格的5万元;
(4)全日制本科生(211高校毕业生)的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合格的4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及以上)的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合格的2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其他相关补助补贴按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员符合我县人才保障性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人才住房。
4.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县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三)人才管理
引进人才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核、县委审批后继续聘用。
编辑推荐:
招聘医疗岗位20人!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卫生类)公告
以上为“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卫生类)待遇怎么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更多更新更全的医疗招聘信息,请点击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