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业务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完善人才梯队建设,确保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我院决定面向全国招聘4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成立于1962年,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海南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市,医院占地面积10.36万平方米,定编床位1800张,现有在岗职工1450人。1996年通过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是海南省南半部集医疗、应急急救、感染性疾病防治、教学科研、综合性康复、健康管理与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生部授予的“爱婴医院”、中央和省保健定点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海南省卫生厅指定的传染病和儿科危重症病例的防治定点医院,海南省南部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医疗服务范围辐射琼南二市五县,为琼南400多万常住人口及每年近1千多万人次的过境游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招聘岗位、职数、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条件见附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招学历、专业、资历等相关要求(详见附表),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受理。应聘者应先登陆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填报并打印《2017年应聘人员报名表》,且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资格证、学位证、毕业证及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未能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学历、资质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1154号海南省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电话:0898-38225604,0898-38225889。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中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采取考试招聘形式。
考试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通过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①笔试: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试题院方委托有关部门拟定,不指定考试教材。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②面试: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的则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应变等综合能力。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综合总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察人选。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六)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综合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医院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人事科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符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898-382256040898-38225889
纪检监督电话:0898-3822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