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决定在海南医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举办校园招聘,拟招聘参编护理人员45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岗位职数报考条件备注
学历专业年龄
临床护士45统招全日制本科(四年制本科起点)护理学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限招2019年
应届毕业生
合计45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实施情况,由海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负责发布。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报名方式与时间:持身份证和简历(内含学校的推荐表)现场报名。请有意报名应聘的学生,于2019年4月5日前填写《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具体细节由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招生与就业办潘老师负责。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要求考生在校成绩合格,毕业后需获得毕业证,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技能考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两项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1、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技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的人数,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从应聘人员在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平时的学习实习表现进行考察。
(六)公示招聘结果
医院党委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从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时提交者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参照我院同种岗位人员待遇实行。
四、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医学院负责指导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校园招聘参编护理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考务安全。有关招聘实施情况,由海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负责发布,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关注手机短消息。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此次校园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66808150
监督电话:0898-6680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