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贵州省开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贵州省开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8人体检与考核要求,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定点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通知。
二、考核
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或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核中审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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