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6人(实名制编制)!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二、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 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 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 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邮编530003。
也可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
(二)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在职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所提交的信息、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5日前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地点:所(院)七楼小会议室
4.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5. 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场即时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并于24小时之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所(院)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317155;
招聘联系人:冯老师,联系方式:0771-2274398。
1.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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