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9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啦(直接考核方式)!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一、 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共招聘3人(具体见附件1)。
二、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兴宁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2019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兴宁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9楼局办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小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上述材料现场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方式
兴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报考者,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4日(如:40岁以下,为197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兴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在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 考察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笔试、面试环节,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由城区人社局、城区卫健局组织考察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德、能、勤、绩、廉全方面考核,重点考核资质、资历和实绩等条件。
五、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城区人社局和卫健局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 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同岗位考察对象中择优再进行体检。
六、 公示和聘用
从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
附件1:2019年南宁市兴宁区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兴宁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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