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214名(医疗189名),欢迎查看。
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6︰00止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人数为214名,其中医学卫生岗位189名,综合岗位25名。招聘岗位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非在读高校毕业生。详见《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部分岗位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8日),详见《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金平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岗位表(详见附件1、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职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多选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未确认前可更改报考职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已完成确认的于2022年11月25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2)的对应职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具有国内(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工作经历期限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9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防控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界定的范围认定。
6.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国家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医疗类笔试内容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需笔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户口簿、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3)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资表或缴交社保证明,及所在单位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符合报考条件政策性加分的,需同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集中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2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由主评委分数确定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平政务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2.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金平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金平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入职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应届毕业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职称)时限的条款,未按该条款取得执业资格(职称)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在后续公告中进行明确。
九、其它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54-86738610(金平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754-86509005(金平区人民医院、金平区大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1880655(金平区中医医院、金平区金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612951(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2530536(金平区鮀浦医院、金平区鮀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451763(金平区小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674629(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754-88996337。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医疗卫生类)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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