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分为统招和各地医疗事业单位/医院/卫生所等单位的自主招聘考试,不少医考生都期盼自己能够寻找到一个合适、有前景的医疗工作单位,今天我们就来分享公告通知: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2020年12月份公开招聘945名工作人员(含医疗岗330人),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16:00;
★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点击查看》2020年12月份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45人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考生务必保存好自己的报名账号、密码,因考生忘记报名账号、密码或填报姓名、性别、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经历、执业(职业)资格、联系电话以及上传相片等个人信息错漏致影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提交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达不到面试人选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汕尾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如不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报考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须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本人工资签领表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以上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属于证件类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证明类的,均须提供原件。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名单将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依招聘岗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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