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各位医学生关注的莫过于所在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及各大医院的招聘信息啦!众所周知,很多大型医院、卫生事业单位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招聘公告来补充医学人才的空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村卫生站2020年招聘乡村医生100名啦”的公告信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心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7:30上班时间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新塘镇沙埔卫生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三江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福和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永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乡村医生100名(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纳入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站临聘人员管理。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服从分配及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6.取得国家承认中等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7.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购买城镇职工社保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应聘条件
1.面试应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面试应聘: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范围是内科、全科、中医科;
(2)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
(3)取得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执业证的;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考试应聘:
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中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以上人员,经我局组织的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可方可进入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7:30上班时间(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
(1)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4楼(联系人:石焕华,联系电话:020-32855199)。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站管理科,具体地址、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填写《2020年增城区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提交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需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近半年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提交近半年内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提交近半年内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1.综合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增城地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综合理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综合理论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2.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采取临床基本技能操作。
技能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技能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须在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按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本次乡村医生招聘总人数(即100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先按照学历分排名先后顺序,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统招统分,实行“区招镇管村用”,本次乡村医生报名的意向招聘岗位作为优先分配依据,区卫健局可对报名人所报岗位进行调整。在拟聘的村卫生站、村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站临聘人员管理。乡村医生聘期合同为三年,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解聘。
(六)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增城区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增卫健〔2019〕93号)要求,乡村医生各项财政补助总收入按不低于当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专业技术类)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1.工资待遇(含工资、福利等):主要包括各项财政补助收入和由其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2.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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