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92人的通知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厦门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192人相关说明,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相关说明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同一报考者不得重复报考不同招聘会场次的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
(三) 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的人员。硕士和博士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报考人员报考最高年龄要求35岁的岗位是指1983年12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五)证书要求说明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持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包含:
(1)持有《医师资格证书》;
(2)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是指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并取得合格证书。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是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取得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等可用于注册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的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或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书面证明。
(六)专业要求说明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学历(位)证书上所注明专业只字不差如实填报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认证的为准。学历(位)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内如有涉及“临床医学”系指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或临床医学博士。
3.报考者所学专业因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岗位要求的,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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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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