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厦门市第三医院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9日
一、招聘条件
1.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违反国家生育政策,含已被依法处理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1《厦门市第三医院补充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
(1)《厦门市第三医院编补充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报考者须确认符合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请报考者将《报名表》(word形式)及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专业202111-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专业+姓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1份;
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三医院C区14楼人力资源部2;
报名咨询电话:0592-7197789。
4.资格复核
报名期间,厦门市第三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于11月30日下午16:00前电话或邮箱回复资格审核结果。
四、考试办法
1、采用面试与3个月试用的方式相结合。面试通过后,进入科室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若报名人数低于3: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我院网站另行通知(网址: )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进入试用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分数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人员,可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11月16日),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986年11月16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三)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我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医院研究作出决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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