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龙岩市上杭县事业单位202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8人,欢迎查看。
2023年7月28日9:00——2023年8月3日17:00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上杭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7个,计划招聘人数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3年秋季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或“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查阅。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
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0.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服务期满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1.报名:
2.报考资格初审
3.缴费。
4.考试确认。
5.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上杭县人社局将负责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原件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发布。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后达不到3:1比例的紧缺专业或急需补充人员岗位,须经上杭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30—4:30《医学基础知识》,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3.报考岗位要求招聘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在5: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行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5:1以内的(含5:1),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4.笔试科目合格线:各笔试科目按相关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该笔试科目的笔试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四)加分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并服务期满(含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28日8:00-9月1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上杭县人社局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及所加分值进行公示。
(五)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从笔试卷面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经上杭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予以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等见面试通知单。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上杭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相关岗位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相关岗位从业人
员的身体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县人社局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考生自行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是指:①2023年7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③福建省内、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上杭县人社局确认,否则记
入考生诚信档案。
7.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8.上杭县医院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体检工作上杭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申请延期体检,申请时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提交与上杭县人社局约定延缓体检的书面材料(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9.报考者按照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向上杭县人社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期限。
10.此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招聘人员必须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国家及我省另有规定除外)。
11.因报考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合格后主动放弃,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12.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二、保障服务
1.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表》。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杭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316695。
3.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左侧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619-6823。
4.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秋季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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