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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长汀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赴医学院校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人

2023-03-07 11:1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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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南平市长汀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赴医学院校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人,欢迎查看。

2023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校园招聘时间)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招聘范围全市指:(1)2023年3月3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龙岩市籍生源;(3)2023年3月3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5.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2.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定向委培毕业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辞职(含自动离职)、辞退、解聘至2023年3月3日止未满五周年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9.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时间、地点和报名

(一)在省内医学高等院校举办专项招聘。

时间:2023年3月12日

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交通路88号)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或投递简历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

(1)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2)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报考承诺书》(附件3)、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上可查询认证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3)个人简历1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报名表)。

2.投递简历报名

(1)应聘人员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下午18时前,按现场报名要求提交所有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报名表》、《报考承诺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福建省汀州医院人事科邮箱:(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专业)。

(2)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校园招聘时间)将以上投递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带至招聘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的视同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务等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发给《准考证》,如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考生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三、考试

(一)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

报考福建省汀州医院(5名)、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1名)、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1名)、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1名)、长汀县南山卫生院(1名)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1名)、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1名)、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1名)医学影像学(五年)专业岗位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人数及招聘单位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报考汀州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岗位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人数内自主选择岗位。

五、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格检查

(一)签订了《2023年长汀县总医院及县疾控中心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协议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持聘用协议书、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资格复审:报到后,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加尿毒品检测(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项目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四)不按时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七、考察

聘用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

进入考察阶段前报考人员要将本人学籍档案调入我县人才服务中心。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汀党旗红”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聘用人选。

(二)确定的聘用人选,由县人社局、卫健局下发聘用文件,受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考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政审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按相应岗位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职责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新桥、濯田、河田、涂坊等四个中心卫生院及南山卫生院的毕业生聘用后纳入县聘乡用管理。在卫生院服务满五年(不含进修学习时间、不含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产假、每年1个月以上的事假和病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考核可连人带编调汀州医院工作。同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6号)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21]778号)精神,在5年服务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年1.4万元(含叠加享受本科医学生学费代偿0.5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三)经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规培时间)。

(四)正式入编聘用后,必须在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具体按照聘用合同、规培合同、进修合同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人才引进的按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有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三)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或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7- 6800361。

十二、其他事宜

校园招聘未招满的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调整,拟于2023年度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方案另定。

十三、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长汀党旗红”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省内医学高等院校等网站予以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和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0597-3160319

福建省汀州医院0597-6818088

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97-6832002

岗位表

岗位表1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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