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关心2017年8月福建三明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招聘条件、招聘岗位等信息。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经过多方搜寻,现将2017年8月福建三明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简章发给大家。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非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20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7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77个市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7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7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17年8月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或报考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7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8月9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7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陆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3日8:00至2017年8月9日18:00,登录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完成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者完成报名后,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3日8:00起至8月9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0日下午18:00前通过三明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联系电话》(附件2)。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3日上午8:00至8月11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于2017年8月9日下午18:00关闭,缴费系统于2017年8月11日下午18:00关闭。报考者务必于8月9日下午18:00前完成报名并于8月11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27日—9月2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bmp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或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六楼)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报考者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4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专业安置科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报考者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但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台江医院、三明市第五医院、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和三明市皮肤病医院共35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原始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报考者名单确定后,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面试时间5天之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或书面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报考者,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复核合格的由复核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为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资格复核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应在面试资格复核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4.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由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市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军队专业安置科。
(三)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252736);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联系电话:8223142)。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聘用后不报到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8254185.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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