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安溪管理部招聘启事现已公布,为此,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安溪管理部稽核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稽核工作协理员2名,主要负责协助市医管中心安溪管理部稽核人员对安溪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定点服务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等支付的活动,以及对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稽核。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2、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4、临床医学专业,或具备医学知识等相关专业,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13日。2、报名地点: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安溪管理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05室(综合股),联系电话:0595-23261622,18060061168(林小姐)。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个人简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聘用
(一)体检:参照考生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工作由市医管中心安溪管理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安溪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和 其他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自付),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市医管中心安溪管理部聘用人员待遇。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安溪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