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医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编制病床970张,年门诊量300余万人次,住院病人7万余人次,手术逾2.3万例。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北京儿童医院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
北京儿童医院设备先进、设施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科室齐全,设有呼吸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血液肿瘤中心等44个临床和医技科室。医院拥有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科重症、小儿呼吸、中西医结合儿科、小儿外科和临床护理等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童血液病与肿瘤分子分型、儿童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疾病、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儿童慢性肾脏病与血液净化、出生缺陷遗传学研究等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儿童外科矫形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中心、小儿实体瘤治疗中心、儿童睡眠疾病中心等16个市级医疗中心。在小儿复杂先心病的手术治疗、各类脊柱畸形的矫正、小儿泌尿畸形矫正、腹胸腔镜治疗、急腹症及创伤治疗以及神经、呼吸、内分泌、肾病、血液透析、耳鼻喉、纤维支气管镜、影像技术等专业疾病的诊断治疗及诊疗设备居国内领先地位,并率先在国内将儿科就诊年龄扩大到18岁。
北京儿童医院拥有中国现代儿科医学奠基人诸福棠、小儿白血病专业学科带头人胡亚美、中国小儿外科创始人之一张金哲等国内儿科界仅有的三位院士,以及突出贡献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
医院拥有教育部儿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是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院和儿科学系所在地,每年承担着博士、硕士研究生、八年制儿科专业、护理大专及继续等多层次教学任务,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为社会输送大量优秀儿科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2018年第四批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要求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能够胜任工作,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
4.北京市户口;
5.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呼吸科(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1名,专技十级。
招聘条件:
1.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
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博士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级甲等医院流行病研究室工作经历,从事研究工作三年及以上;
3.熟练掌握Access和Epidata软件使用,以及SPSS等统计分析软件;
4.具有强烈的科学研究兴趣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富有创新性和独立思考精神,并有较强的实验设计和动手能力,参与并主持科研课题;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英语水平较好,具备一定学术论文英语写作能力,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累计影响因子15分以上)。
二、2018年应届毕业生补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除外。
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3.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本科、研究生学历要求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具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补录岗位
序号 |
所学专业 |
学历要求 |
需求科室 |
岗位 |
岗位等级 |
人数 |
备注 |
1 |
儿科学、儿内科学、内科学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感染内科 |
医师 |
技术十二级 |
2 |
|
2 |
心理治疗、心理测量、心理精神康复方向 |
硕士 |
精神科 |
技师 |
技术十二级 |
1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邮件及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所有招聘职位对于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个招聘岗位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每个招聘岗位最终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人事处组织体检工作。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
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