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关于印发〈关于新进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马医集办〔2018〕3号),现就2018年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8年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6名,各岗位及报考条件见《2018年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官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报备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按“2018年医院应聘+姓名”命名,发送至1372087324@.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至5月9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2018年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制做pdf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按得分高者确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及录用后弃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官网公示一周。
十、聘用报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3101895(人力资源科)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