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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断标准如下: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少,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流行病学史,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2条。
(二)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三)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临床分型
(一)轻型
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二)普通型
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三)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lmmHg=O,133kPa)o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鉴别诊断
主要与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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