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医学题库】全新升级!学习做题新体验!
书 店 直 播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yaoshi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中药/药学理论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事管理法规 > 正文

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

2015-03-31 11:10 医学教育网
|
资料下载 打卡学习 2024年课程

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具有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生产药品的相适应的药师或者助理工程师以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中药饮片企业没有药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的,配备熟悉药性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登记的药工人员。

二、具有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第六条 药品必须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

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八条 药品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得出厂。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和执行保证药品的质量的规章制度和卫生要求。

题库小程序

距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还有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执业药师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免费直播】2021执业药师牛年第一课-中药综专场!
【免费直播】3.10,2021执业药师牛年第一课-中药综专场!

直播时间:3月10日 19:30-21:00

主讲老师:刘 楝老师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