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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学分计算方法综述

2015-03-02 10:5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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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对Ⅱ类学分计算方法综述整理如下:

1.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制定出自学计划,写出综述或笔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乡(镇)卫生院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村医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取的此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 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0-8学分;

有(CN)号的国内刊物:6-4学分;

内部刊物: 3-1学分;

3. 科研项目已批准(或获奖)的科研项目,在立项(或获奖)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课题类别:1、2 、3 、4 、5

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

市、厅级课题:6、5、 4、3 、2学分;

单位课题: 4、3、 2 、1 学分;

4. 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5. 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 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7. 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临床病理讨论会、大查房、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1学分。临床技能培训每次授予主讲人3学分,授予参加者1.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 经单位批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足规定时限,一个月授予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

(1)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6个月及其以上;(2)出国进修或培训6个月及其以上;(3)到老少边穷地区或下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或带教3个月及其以上;(4)参加援外医疗任务6个月及其以上;(5)本年度脱产参加成人学历(学位)教育6个月及其以上;(6)本年度非脱产参加成人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考核合格授予2学分。

9. 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2-8项由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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