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规定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审批及公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并公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启动的推广及必修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年年底及次年的2月底以前将下一年度获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向社会公布。公布时按学科分类,列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办单位(远程项目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学分数、日期、地点等,供各地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下一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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