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继续教育 > 学分管理 > 学分管理办法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工作奖惩规定

2015-02-27 11:0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医学教育网整理了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工作奖惩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培训部负责医学教育活动的年度考评组织工作,将考评结果和奖惩意见报本会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决议。对认真负责、规范举办,并有良好效果的医学教育活动举办单位予以表彰与奖励。

对下列医学教育项目予以批评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医师协会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对违规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取消项目举办与申报资格或通报批评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经济与法律责任。

(2)未及时上交项目备案资料的,将影响其今后项目申报。

(3)未能完成当年批准项目或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审批。

(4)擅自举办未经协会批准的项目,将追究举办方责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通报。

退出
会 搜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名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网络课堂
40多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