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整理了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工作奖惩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培训部负责医学教育活动的年度考评组织工作,将考评结果和奖惩意见报本会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决议。对认真负责、规范举办,并有良好效果的医学教育活动举办单位予以表彰与奖励。
对下列医学教育项目予以批评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医师协会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对违规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取消项目举办与申报资格或通报批评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经济与法律责任。
(2)未及时上交项目备案资料的,将影响其今后项目申报。
(3)未能完成当年批准项目或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审批。
(4)擅自举办未经协会批准的项目,将追究举办方责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通报。
下一条·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工作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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