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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通知

2011-07-08 14:2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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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关于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地方医师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各职能部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主办期刊杂志社、相关单位:

根据全继委办发〔2011〕08号文件精神,中国医师协会现开始受理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培训工作的规定(医协发【2009】23号),地方医师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各职能部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主办期刊杂志社、相关单位的项目,向培训部申报,初审合格经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审定后,由培训部统一报送全继委审批,批准的项目,除地方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每年一次学术年会的项目之外,所有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全部归口到培训部,由培训部与分会或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不遵守此项规定,将不受理申报,或不发放学分证书。

二、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9月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2011年12月31日。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向他处重复申报。

三、网上申报的项目,同时要求报送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填写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填写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备案项目除外)。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经全继委批准的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的项目,如在2012年拟继续举办,请按新项目报送。

五、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于2011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六、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七、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备案项目,不收取评审费用 .

八、根据全继委办发〔2010〕07号文件精神,培训部继续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抽查,对2011年项目进行会议质量与证书核查,各单位可在相关网站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多余证书退回培训部。请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如发现情况不属实或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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