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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的通知

2013-10-15 11:5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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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中国医师协会各职能部门、各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医师协会、协会主办期刊杂志社等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开始受理2014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请各单位在201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各职能部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协会主办期刊杂志社、相关单位的项目,统一向培训部申报。协会所属二级机构开办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学)习班、培训班(包括年会)等项目,归口培训部统一管理,由培训部与分会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申报者,协会将不再受理,并不予发放学分证书。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日期,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项目申报请登陆中国医师协会网站(www.cmda.gov.cn)CME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在填写申报表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表格。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负责申报的2014年协会第一批继教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 每个项目举办期数不得超过12期。

五、培训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获批项目将于2014年2月后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中国医师协会网站公布。

六、项目执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所授学分等。如违反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项目主办单位、申报单位超过规定时间申报或申报项目未上传至培训部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视为无效申报,由项目主办单位和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八、培训部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九、举办单位在项目举办两周前到项目举办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并主动接受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十、各相关单位应在CME项目申报反馈系统中及时填报将2013年已举办完毕项目在CME项目申报执行情况,以便查询与核实。

联 系 人: 薛婧婧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新中街11号3号楼4 层

邮政编码: 100027

联系电话: 010-64176126

电子邮箱: 0027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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