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中国医师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主办各期刊编辑部:
现开始受理2007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请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送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具体内容重申如下:
一、协会培训项目和学分证书的发放由培训部统一管理。
二、协会各部门(含培训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期刊杂志编辑部等申报培训项目时直接向培训部申报。
三、培训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培训部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终审,呈报卫生部批准,并在卫生部网站公示。培训部将批准项目及时反馈申报单位,也可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www.cmda.net上查询。
四、申报Ⅰ类学分请认真填写“中国医师协会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目申报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报Ⅱ类学分请认真填写“中国医师协会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目申报表”并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处加盖公章(合作单位只需加盖协会部门公章即可)。申报表由中国医师协会网站培训专栏下载。请参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报表。
五、申报材料同时需提交文本和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文本一式一份,请邮寄至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jijiaopeixun@yahoo.com.cn
六、协会各部门(含培训部)、专科医师分会、期刊杂志编辑部、各部门合作单位等申报项目时需交纳专家评审费60元/项,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七、在举办的项目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培训项目的学员通讯录、教员通讯录、培训教材(讲义)、课程安排时间表、问卷表或试题卷、项目总结等规定资料反馈至培训部。如资料不齐全,将影响下次项目审批。
八、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报送至我部,过时将不予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请各有关单位将2006年举办完毕的项目全套资料于11月30日之前反馈于我部。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