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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通知

2006-11-28 14:5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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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中国医师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主办各期刊编辑部:

现开始受理2007年第一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请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送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具体内容重申如下:

一、协会培训项目和学分证书的发放由培训部统一管理。

二、协会各部门(含培训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期刊杂志编辑部等申报培训项目时直接向培训部申报。

三、培训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培训部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终审,呈报卫生部批准,并在卫生部网站公示。培训部将批准项目及时反馈申报单位,也可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www.cmda.net上查询。

四、申报Ⅰ类学分请认真填写“中国医师协会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目申报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报Ⅱ类学分请认真填写“中国医师协会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目申报表”并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处加盖公章(合作单位只需加盖协会部门公章即可)。申报表由中国医师协会网站培训专栏下载。请参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报表。

五、申报材料同时需提交文本和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文本一式一份,请邮寄至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jijiaopeixun@yahoo.com.cn

六、协会各部门(含培训部)、专科医师分会、期刊杂志编辑部、各部门合作单位等申报项目时需交纳专家评审费60元/项,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七、在举办的项目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培训项目的学员通讯录、教员通讯录、培训教材(讲义)、课程安排时间表、问卷表或试题卷、项目总结等规定资料反馈至培训部。如资料不齐全,将影响下次项目审批。

八、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报送至我部,过时将不予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请各有关单位将2006年举办完毕的项目全套资料于11月30日之前反馈于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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