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整理了2010年第二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内容如下:
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主办各期刊编辑部:
现开始受理申报2010年第二批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具体内容重申如下:
一。培训项目申请和学分证书的发放由培训部统一管理。
二。申报材料同时需提交文本和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文本一式一份,请邮寄至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jijiaopeixun@yahoo.com.cn并请注明申报单位。
三。 培训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培训部邀请相关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进行终审,呈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本批于当年7月后可在卫生部网站公示,也可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上查询。
四。举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两周前将有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主动接受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五。协会各部门(含培训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期刊杂志编辑部等申报项目时需交纳专家评审费60元/项,如评审费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
六。请各相关单位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2010年5月20日)将2010年已举办完毕培训项目的学员通讯录、教员通讯录、培训教材(讲义)、课程安排时间表、问卷表、项目总结等相关资料反馈至培训部。如资料不齐全,将影响本次项目申报。
七。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日期申报,过时将不予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请各单位在填写申报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表格,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10年协会第二批继教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
九。请各单位于会议举办前一个月到培训部备案,以便安排培训部进行质量评估检查。
十。此文件及申报表格同时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上公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新中街11号3号楼4层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