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整理了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关于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如下:
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各主办期刊杂志社、相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医师协会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根据全继委办发〔2009〕03号文件精神,中国医师协会现开始受理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不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9月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2010年1月10日。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
二、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按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的2周内,仍未收到打印的申报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三、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各主办期刊杂志社的项目,统一向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申报。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评审费一同寄往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申报项目经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审定后统一报送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向他处重复申报,违规者予以严肃处理。
四、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五、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0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9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0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9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六、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的项目如在2010年拟继续举办,请按新审批项目重新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七、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举办后的2周内,需通过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注意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
八、2009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每项为40元。请各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地方医师协会和协会各主办期刊杂志社将评审费汇至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由协会统一转交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如需开发票,请于汇款前通知我部)。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评审费请汇至以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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