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中心医院专科护士培养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完善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专科护士培养使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护士在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和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急诊急救、手术室、血液透析科、供应中心、ICU等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临床护理骨干。同时,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专科护士培养制度
1.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专科工作2年以上,护师以上职称。
2.参加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除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外,还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较好的专科护理知识与实践经验。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工作责任心及奉献精神,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荐后,由护理部、院部同意。
4.送出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者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对未完成或未取得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回院后脱离所学专业。
四、专科护士使用制度
1.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负责相应的专科护理工作。
2.主动、及时地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每年参加1次以上本专科省级及以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
3.临床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4.负责全院相关专业的护理会诊和疑难处理。
5.承担医院N2级以上护理人员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示教。
6.在临床岗位中对其他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的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7.临床专科护士应关注学科发展,注重专业培训,强化专业建设,在医院护理领域中要有突出贡献,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9.临床专科护士应注重学科研究,加强工作总结,每年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每3年发表护理核心期刊专业论文或综述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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