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归纳一句话,就是每一个家庭都要按照政策做到有计划地生育。有计划地生育就是要控制自己的生育行为,采取科学的避孕方法,避免意外生育。一旦避孕失败,或者未采取避孕措施发生了意外怀孕,就要采取人工流产的方法,以避免意外生 育。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广大育龄人群的生育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大多数妇女发生意外怀孕之后,都会主动采取人工流产这一补救性措施。在这种情 况下,我们觉得从保护广大育龄妇女的健康的角度出发,把人流当作一种补救性措施,并非上策。因为人工流产对妇女身心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可能引起子宫颈与子宫损伤、继发性不孕,甚至发生感染、败血症、子宫穿孔等危险。因此,我们还是建议妇女们能有计划地怀孕。生育始于怀孕,生育能计划,怀孕也应能做到有计划。
计划生育与计划怀孕的差别在于,计划生育控制的环节在生育这一点上,在生育之前采 取一切避孕措施,避孕失败之后,或者没有避孕措施发生意外怀孕后,采取补救措施,如人 工流产等,为的是不发生意外生育。只要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就达到了目的。而计划怀孕控 制的环节在怀孕这一点上,不仅要求不发生计划外生育,而且还要求不发生计划外怀孕。也就是说,在需要怀孕的时候就怀孕,不需要怀孕的时候就不怀孕。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正确选择受孕时机,人为控制怀孕,做到计划怀孕是完全可能的。
计划怀孕是通过有效的避孕来实现的。目前,避孕药物、药具很多,每对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选用,最好能掌握2种或2种以上的避孕方法,因时而宜地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