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生物化学]GSP细则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店堂内应做到
GSP细则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店堂内应做到
A.陈列药品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
B.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
C.陈列药品的货柜保持清洁和卫生
D.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E.对陈列的药品随时进行检查
答案:
A, B, C, D
解析:
本题出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根据第七十一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陈列药品时,除按《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做到:(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三)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七十六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