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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网校老师 6月11日19:00-21:30
详情主讲:网校老师 6月12日19:00-21:00
详情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潍坊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潍坊市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潍坊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试室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需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科目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二、考生管理要求:(三)--(六)”),须向潍坊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报备(详见“四、报备方式及要求”)。
(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考前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无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对外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地区入潍返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考前7天内省外旅居史考生来潍后“5天3检”、有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考生来潍后实行“3天2检”,且前3天不能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入潍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三)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潍坊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及考点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含参照)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四)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五)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试室考试:
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3.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六)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试室考试。
(七)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场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四、报备方式及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中需报备的条件,报备条件(详见考生管理要求中的第三条至第六条),报备请使用手机扫描以下报备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如实填写报备信息,报备截止时间10月28日11:00。
联系电话: 0536-8221892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
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点名称: | ||||||
考试科目: | 考场号: | |||||
健康 申明 | 1.是否属于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是否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 5.是否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6.考前7天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 | |||||
考生 承诺 | 本人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已提供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瞒报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如“是”,请详细列明) | 考生承诺签字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如“是”,请详细列明) | 考生承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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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健康申明”中1-4项为“是”的,考生须向考场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并携带规定的健康证明,在隔离试室考试;“健康申明”中第5-8项为“是”的,不得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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