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精神科诊疗服务水平,逐步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现将陕西咸阳2015年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经从事精神科或拟转岗为精神科专业但职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精神病学》、《精神卫生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精神科诊疗规范。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省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为期1年,共举办2期,每期45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我市每期5个名额,共10人参加培训。
(一)理论培训和实践时间(12个月)
第一期: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1月30日
第二期:2016年1月18日-2016年12月30日
(二)社会实践时间(1个月)
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1-2年内完成。
(三)培训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康高速与航天大道交叉点东南角。乘车路线:乘坐525路、920路、903路、918路,在万盛家具站下车即到。)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认真选派,将参会人员回执于12月3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局应急办。
(二)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通过市卫生计生局的批准。
(三)培训费、住宿、教材费由陕西省精防办承担,餐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局应急办-贾婧
联系电话:33550820
邮箱:xywsyj@163.com
附件:陕西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培训回执单.pdf